更新时间:2022.04.18
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被告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
异地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办手续。但若被告在我国没有经常居住地、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可以前往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是协议离婚是不能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的。诉讼离婚中,首先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其他法定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1、协议离婚不可以在外地办理,诉讼离婚满足被告在外地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外地办理;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如果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
1、协议离婚不可以在外地办理,诉讼离婚满足被告在外地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外地办理;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如果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
在外地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有前提条件,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在原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外地不能办理,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
在外地起诉离婚可以,但是有前提条件,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不在户籍所在地,但是想要离婚的,可以选择回到己方或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否则无法协议离婚。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原则上当事人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通常是指被告户籍所在地。但是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外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有以下: 1、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离婚,夫妻任意一方回到男方或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双方结婚时办理结婚登记的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双方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则由原告到被告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2、
一定条件下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夫妻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的情形,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