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6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人,可以按照《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规定进行处理: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父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自主自由自愿的决定本人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来自外力的强迫和干涉。干涉婚姻自由的,可责令违法者改正错误,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后果,给以相应的制裁。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可以处二年
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即实施捆绑、殴打、禁闭、抢掠等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行为。仅有干涉行为而没有实施暴力的,不构成本罪;仅以暴力相威胁进行干涉的,也不构成本罪;暴力极为轻微的(如打一耳光),不能
一、什么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恋爱、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如何处罚1、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只有被害人告诉的才处理。将本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族人以及奸夫、情妇、被害人所在单位的领导人等,其中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居多数,其他人一般不可能成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
雇凶伤人在刑法中被评价为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雇凶的人和实际实施伤害行为人都是主犯,两者的社会危害性相同,都应该受到刑罚处罚。但教唆犯和实行犯的刑事责任需要根据伤害时的主观心态、客观行为等方面决定。如果伤害行为最后造成了轻微伤,则两者不构成犯
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暴力不合作”、“冷处理”的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这种暴力一般表现在夫妻之间矛盾虽不诉诸武力,但却通过
首先需要平静分析,与配偶好好交谈,尝试说服对方,尝试挽回。如果交谈说服不成就要主动抉择,是忍受冷暴力还是离开对方。其次,如果采用情感手段无法解决,遭受冷暴力的一方可以诉诸法律,请求法院进行调解或者进行诉讼离婚。虽然目前冷暴力在我国的法律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