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企业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企业安置补偿是属于劳动法中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所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拆迁安置补偿费应在拆迁协议中明确约定支付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违约责任和履行程序等,拆迁安置补偿费应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或房屋拆迁合同后发放并在征收之前补偿到位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
可以起诉。如果是不履行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有法律严格规定了相关条款,具体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各项信息都应该在补偿协议中约定。
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