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不可以。如需变更子女的姓名,必须男女双方协商一致,且共同到公安部门办理。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59条规定,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但是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离婚后未成年孩子的姓名经双方父母同意就可以改。一般而言,子女的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离婚之后,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户口登记条例》对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的变更,也有了明确规定: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离婚双方协商不
可以,但是必须是在离婚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如果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意见未达成一致,而母亲强制性要求变更子女的姓名,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如果母亲向公安机关隐瞒了离婚的事实,从而擅自更改子女的名字,父亲可要求公安机关恢复子女原来的名字。
离婚后孩子的姓是可以随母姓的。 1、必须是在父母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 2、如果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意见未达成一致,而母亲强制性要求变更子女的姓名,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 3、如果母亲向公安机关隐瞒了离婚的事实,从而擅自更改子女的名字,父
不能。一般情况下,无特别理由,父或母不得单方决定、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名。 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
离婚后孩子改随继父姓,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好改。改姓的,由其父母带齐书面更改姓名申请书、户口本和相关证明等,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未成年人有身份证的,要带上身份证;由户口登记机关予以审批。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不可以随意更改孩子的姓和名。给孩子改姓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 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离婚孩子姓名可以改。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离婚后孩子可以随母姓。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离婚后孩子改姓涉及到传统观念,也涉及到父母对孩子的权利义务的问题。所以,在离婚后孩子改姓的问题上,双方都要慎重。离婚双方没有经过协商或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改孩子姓
离婚了孩子可以改姓。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