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2
原则上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起诉离婚后需要看该债务的性质,根据性质确定个人承担或者共同承担。 在审判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
夫妻共同债权一方能否起诉,要看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满足起诉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是否可以起诉另一方,需要看案情。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 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
1、夫妻婚前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不一定要承担另一方生前所欠债务,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由其遗产继承人承担,继承了死亡一方的遗产的,另一方以继承的遗
夫妻一方在外借款,不知情的另一方是否有义务还钱要看债务的使用范围。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借款用于家庭,另一方有义务还钱;反之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要看是什么情形下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
一方在监狱,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不足一年的,应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在起诉离婚前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制定诉讼策略,包括明确诉讼主张,例如子女如何抚养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这个问题你的想法如果是想逃债我们不支持、不鼓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人家也是真金白银给到你了、帮过你,所以逃债的想法不可取。在婚姻法上正常的债务我们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纯属一方的个人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