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刑事案件调查不清楚,一般情况下会不予起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在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赔偿的,对方不赔偿的,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如果是因为对方无力偿还的,可以协商分期清偿。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对方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到庭。如果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可以中止审判,等被告人重新出现后,再恢复审判。必要时,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当自诉状向被告人送达后,被告人不到庭的,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人,经人民法院两次
签定轻伤,公安说证据不足的,当事人可以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或者由公安机关调查搜集有关证据。如果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对被告人追究责任的,公安机关不予追究的,则被害人可以依法提起刑事自诉。
如果在劳动纠纷中遇到劳动证据不足的情形,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依法去收集更多的证据,书证、物证等符合法定的证据种类的证据都可以收集。如果证据由用人单位掌管的,则依法由单位来提供。
证据不足监视居住到期后,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并解除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后,如果经侦查后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如果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批准进行逮捕之后,证明其有罪的证据不足的,由侦查机关继续进行侦查,搜集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如果直到审判都还是证据不足的状态的话,法院是会根据证据不足来进行处理的,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会无罪。
开庭后原告证据不足处理如下: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告别人强奸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会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其他材料移送到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决定起不起诉,而检察机关审查材料后,证据确实不足的,一般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七日内申请申诉。
公安证据不足取保后会进行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的,检察机关会做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并解除取保候审,提供保证金的应当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