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当事人进行抵押担保,债权的余额是指在抵押期间未被债务人清偿的那部分债权。将抵押担保持续期间已发生的总的债权减去债务人已清偿的债权,就是抵押担保债权的余额,是抵押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范围。
1、债权余额指的是在抵押持续期间已经发生但没有被债务人清偿的那部分债权,即抵押持续期间已发生的债权减去债务人已清偿的债权。 2、当然实际债权余额不仅包括债权,也包括债权所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债务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余额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
有抵押担保的债务是指由发行主体提供财产作抵押,以保证偿还的债券。有担保债券主要指有担保公司债,这种债券必须依法在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到期该企业若不能还本付息,可依法处理抵押品,持有这种有担保债债权的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 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指有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应当在抵押合同中确定。担保债权人的权利的数量意味着抵押合同中担保的主要债权人的权利。特别是当各方不同意担保范围时,他们通常根据主要债权人的保证权的金额来定义抵押贷款的保证范围。因此必须在抵押贷款合同中指出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
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指的是抵押合同中,应当确定有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对担保范围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抵押人的担保范围通常是根据有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确定的。因此,有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应当在抵押合同中载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