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下称“小额案件”);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
劳动仲裁最长要60日结束。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
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在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仲裁一般从受理到裁决是四十五天,最长的时间是不能超过六十天的,如果超过了期限没有裁决的可以进行起诉。仲裁庭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应该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那天起四十五日里审结。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劳动争
进行劳动仲裁一般需要四十五日,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由仲裁庭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时间是:需要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劳动仲裁后到法院后一般六个月内审结。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劳动仲裁立案通知书会在五日内下来。劳动争议仲裁委审理案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期限为五日,符合条件的,会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会在五日内收到劳动仲裁立案通知书。
劳动仲裁案件应在受理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仲裁案件从受理之日起最长60日内结案,能下裁决书。
劳动仲裁一般会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出结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只能由劳动者起诉。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