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2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如下: 1、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 2、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 3、破产宣告中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利息; 4、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金额超过担保价款的未偿部分; 5、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 1、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 2、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 3、破产宣告期间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终止经济合同对方造成经济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债权数额超过担保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6、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一、无担保债权 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二、放弃优先债权 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
已设置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权人未行使抵押权时,仍属于企业的财产,在企业宣告破产后属于破产财产,但抵押权人对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一)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二)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
破产债权的范围: 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破产债权包括下列内容: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破产债务包括: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债务;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欠缴的税款;以及普通的破产债务等。对于上述债务,破产企业需要按照顺序进行清偿。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破产债权包括下列内容: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债务人的破产债务包括: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债务;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欠缴的税款;以及普通的破产债务等。对于上述债务,破产企业需要按照顺序进行清偿。
破产债权包括欠发工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公司破产清算的财产: 1、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企业所有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破产财产包括已经抵押的财产,但是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有优先受偿权,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其他普通债权。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主要包括的财产有: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