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能找到肇事者,责任肯定由其承担;如果肇事者不出现也找不到所涉事楼层住户都要承担连带的补偿责任,但对于能举证事发时自己并不在现场的住户,便可免除其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了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无法确认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补偿。
高空着物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
若发生高空坠物事件,发生该事件的建筑中的业主是可能承担责任的,高空坠物是犯法的,而且可能是犯罪。根据最新的刑法修正案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高空坠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楼上高空坠物应承担责任具体如下: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对他人造成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高空坠物,承担侵权责任如下: 1、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