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范围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共同债务的范围是: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
离婚时共同债务的范围有: 1、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子女或赡养老人等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一方或双方教育、培训所负的债务; 4、夫妻共同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5、双方约定的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算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等。离婚时债务的处理办法:对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偿还;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
离婚共同债务的范围是: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但只要债权人能够证明
关于信用卡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债: 1,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的问题:有真实的消费记录、有相关原件证据、消费来源于该信用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的债务。包括: 1、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这些财产所承担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负债;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
1、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子女或赡养老人等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一方或双方教育、培训所负的债务; 4、夫妻共同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5、双方约定的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