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所适用的犯罪构成,一般是指依照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特征是,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 一、犯罪构成是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
犯罪对象的概念是侵害行为所指向的人或物。大多数具体的犯罪行为,都直接作用于一定的标的,使之发生损毁灭失或归属、位置、状态、行为方式等的改变,使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危害,进而阻碍、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行,对社会造成危害。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的概念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犯罪预备,是指故意犯罪过程中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状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状态。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犯罪中止的概念是: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自愿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在犯罪过程中是指从犯罪准备到犯罪完成的全过程。包括犯罪的准备、发起、实施和行为,追逃之前的结果。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阻止犯罪发生的,是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伤害,但希望或放任这一事件,从而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在故意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的主观心理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两个特点: 1
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犯罪中止有两种情况: 1、在犯罪准备阶段或者在行为实施结束前自动放弃犯罪; 2、在行为实施结束时,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中止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式,是指行为
职务犯罪的概念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其中包括有职务侵占罪。
犯罪记录也称为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如果单纯从“犯罪记录”的字面来理解。那么如果没有经过法院判决的,不应该认为是“记录”。法院才是是否“犯罪”的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