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规定女儿有继承权。子女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依法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能以女儿已出嫁为由,认定女儿丧失继承权,除存在遗嘱确定不给女儿继承权,以及女儿存在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
嫁出去的女儿仍然对父母遗产享有继承权。子女是继承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女儿出嫁并不意味着其丧失了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父母与女儿之间的血缘关系不因任何方式而改变,包括女儿出嫁。出嫁后的女儿仍然是父母的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任何
已经死亡的儿子没有继承权,但是其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自然人死亡的,其合法财产就属于遗产,由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但是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留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应当按照该协议继承。
儿媳和女婿是满足一定条件是享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儿媳和女婿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满足: 第一,丧偶, 第二,对于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女儿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女儿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婆婆过世的,如果儿媳丧偶并且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有继承权,并且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协议办理。
儿子死后父母有法定继承权,属于第一顺序。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父母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女儿死后外孙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女儿出嫁的,也有继承权。法律明确规定,女儿作为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对父母的遗产应当拥有继承权,只要没有丧失继承权,在父母去世后,就有权继承父母遗留的财产,应当和父母其他人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女儿存在法定情形,丧失继承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