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单位不是消费者。单位虽然也可以订立买卖合同而接受一定的商品,或订立有关服务合同而接受一定的服务,但就生活消费而言,单位本身不能直接使用某种商品或直接接受某种服务,也就是说不能从事某种生活消费。
做虚假宣传,可以投诉维权。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定,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
消费者告知义务规定为: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欺骗消费者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消费者退差价规则是指店家承诺价格方面全网最低,但实际购买成交的价格高于了其他某个店家的价格的,会将超出的部分价款退还买方。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退差价,所以是否能退差价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是否约定了退差价条款。
消费者换货的规定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单位为生活需要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应当属于消费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单位作为自然人的集合体,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目的是为了单位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利益,终极消费的主
单位不是消费者。单位虽然也可以订立买卖合同而接受一定的商品,或订立有关服务合同而接受一定的服务,但就生活消费而言,单位本身不能直接使用某种商品或直接接受某种服务,也就是说不能从事某种生活消费。
误导消费者的法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费者在接受服务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现实生活中,商家以免费赠送、服务等为诱饵,对轻信顾客进行欺骗性诱导,进店后,又在未告知其收费的情况下,对顾客进行强制交易的行为侵犯了顾客的合法权益,是违法的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