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特征:1、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电子合同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以电子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2.交易主体虚拟和广泛电子合同订立
车辆质押担保合同和一般的合同相比有以下明显区别: 一、担保的标的不同; 二、担保数额不同; 三、适用范围有所不同; 四、稳定性不同。
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情形:表见代理;违法分包/转包前提下,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建设工程合同分包人的连带责任;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单式联运合同等。
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于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所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海上财产及其利益、运费和责任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
供用电合同本质上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买卖合同。其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的主体是供电人和用电人。供电人是指供电企业或者依法取得供电营业资格的非法人单位。用电人的范围非常广泛,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
(1)建设工程建造地点在空间上的固定性,也即是说,建设工程都是建造在建设单位所造定的地点,建成后不能移动,只能在建造地点使用 (2)建设工程生产的单件性。建设工程的生产,都是根据每个建设单位的特定要求
保险合同的特点本合同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为有偿合同(即双方需要支付对价合同)、双重合同(即双方都需要履行一定义务)、幸运合同、附属合同(即一方事先起草,另一方只需同意)。
保险人的保险合同解除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符合合同规定,保险人享有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在保险合同中,除非法律特别规定,保险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特殊的情形有: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
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条款内容不是由双方协商确定,而是由一方单独事先拟定,另外一方只能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就算是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添加,也只能采取合同拟定方提出的附加条款。所以保险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
保险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指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作出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只有采取了书面形式,才可能生效,如果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即使其他条件都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