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有,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有: 1、合同条款不完整,不严谨; 2、对一方要求过于苛刻; 3、承包商对业主的经营状况了解不够,签订施工合同后,可以以各种形式和理由拖欠工程款; 4、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
施工合同中有:质量不合格的风险;工程延期的风险;不支付价款的风险;合同无效的风险等。防范措施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避风险;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加强施工过程中合同履行的管理,降低风险。加强施工过程中合同履行的管理等。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成立的要件: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 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 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
保管合同不是诺成合同,而属于实践性合同。诺成合同仅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合同方成立,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双方就合同达成合意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保管合同是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处理方法有: 一、违约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价款或报酬; 二、违约方延迟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逾期利息; 三、违约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除下列情形之一外,守约方可以要求履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1、承包人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二)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人的责任: (一)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
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的取得方式是: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但验收不合格的经修复验收合格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
施工合同超期的,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延期履行有约定或者事后对延期履行达成了协商的话就依据约定来处理。没有约定事后也没有达成协商的,可以要求未履行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是指承包方与发包方出于某种目的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两份实质内容不同的合同,其中“白合同”是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签订并备案的中标合同,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而“黑合同”是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也是双方实际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