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是有效的,即使没有进行公证也是有效的,因为公证只是在增强它的证明力而已,法
离婚协议生效之后还可以再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离婚后,当事人发现有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自己的财产权利的,可以自当事人发现之日起三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再次分割。
财产分割协议是可以公证的,但不是必须公证,要根据当事人的选择是否进行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若当事人要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应到财产归属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需要准备身份证、共有财产的产权凭证、财产分割协议等其他材料。
协议离婚的产分配协议书一般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分配财产的详细情况; 3、财产分配方式; 4、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5、协议生效期限; 6、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不需要公证。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后,该协议的证据效力会更高。
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
财产分割协议书,满足以下条件的,有法律效力的:双方自愿,财产约定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强制性规定,符合公序良俗。
离婚前的财产协议的内容只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被威胁或胁迫签署的协议,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夫妻双方在诉讼离婚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对双方在离婚之后财产的处理,那么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是有效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协议离婚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能起诉,对离婚协议反悔的,可以在离婚一年之内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因为离婚协议在生效之后,不得随意反悔。
(1)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认真履行,不能随意反悔; (2)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如有变更或撤销的意见,双方不能重新达成合意时,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必须在
能变更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离婚时,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隐藏、转让、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
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是: 1、形式特定,即离婚协议必须为书面形式; 2、主体特定。即能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程序特定; 4、婚内离婚协议的其他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