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逃离部队罪】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离部队罪是指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逃离部队,是指擅自离开部队或者经批准外出,逾期拒不归队。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逃离部队持续三个月以上三次以上或者累计时间六个月以上的; 2、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逃离部队; 3
现役军人逃离部队,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离部队罪,指军职人员故意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逃离部队,是指为逃避服役而擅自离开部队或者逾期拒不归队。构成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离部队罪的行为是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这里的违反兵役法规,是指违反我国刑法、国防法、兵役法及其他涉及兵役方面的法律规定。逃离部
逃离部队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兵役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一般为现役军人,但是在战时,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征召或者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逃离部队是指为逃避服役而脱离部队。本罪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国家的兵役制度。依照法律服兵役者,必须严格遵守兵役法规,履行军人职责,不得逃离部队。否则,将严重侵害国家法律规定的兵役制度,损害国防利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逃离部队罪】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逃离部队罪的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兵役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兵役法规,实施了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和其他人员。主
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离部队罪的行为是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
行为人构成逃离部队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
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