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伤的申请认定: 1、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劳动者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不申报的,劳动者个人可以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申请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找社保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保局提出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
发生工伤应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申报工伤认定的期限为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职工本人或近亲属申报工伤认定的期限为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工伤认定应当及时进行申请,避免错过申请时效,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正式受理后,一般会在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如果单位在此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用人单位未
发生工伤,单位应当在发生工伤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工伤之日起的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 1、员工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并受理; 3、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申请工伤认定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如发生工伤应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