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9
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三个月内,如果被处罚人逾期不履行其义务,经行政机关催告后也仍不履行,并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的分期缴纳申请需要写明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被行政处罚的事由、方式、金额等处罚信息,申请罚款分期的合理理由以及分期的金额和分期日期,最后载明日期即可。
行政处罚是能申请撤销的,但要符合下列情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程序违法的;行政处罚机关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等。
行政处罚是可以申请撤销的。撤销的情形有行政行为不适当;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要件缺损的表现形式之一为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此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可以责令改正。
可以。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
行政处罚决定书出错纠正的方式为若是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
撤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按照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送达。
可以。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期限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执行异议申请书交给执行法官。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前者可有当
1.对行政处罚不服,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
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主体为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也不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该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
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提出复议后,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