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法律赋予了原告选择被告的权利,原告认定其选定的被告是与其有诉讼争议的主体,故原告对其选择不当或选择错误的主体为被告,应当承担败诉风险。即被告主体错误,所诉被告并不存在,诉讼标的存在问题,故应当驳回原告起诉。
案由错误不可以裁定驳回提起诉讼,被告如果认为案由错误,可以向法院提出更正的要求,案由是法院在立案时针对起诉状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由立案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确定的。
一般民事诉讼并无时间限制,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主体错误即可驳回,如果在审理后认为原告诉求不合理,也会进行驳回。如果是离婚诉讼,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需要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民事诉讼法》
可以要求退还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
补充: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就同一法律事实再次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申诉处理”。所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
合同主体变更之后,合同仍然有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主体变更,必须要经过合法有效的方式,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变更合同主体。另外,还可以通过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的方式变更合同主体。债权转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