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取保候审可以续保,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的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担保人需要担保一年或担保到撤销取保候审为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可以取保候审,但其还应当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1、因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妇女,对其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险的; 2、判处的刑罚可能是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3、判处的刑罚可能为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本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包括: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
取保候审并非一定要交保证金,提供保证人也是可以的。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具体来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
羁押期限届满司法机关是不能再继续羁押的,但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可以,保证人只要满足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就可以。因此,父母可以做取保候审担保人。
取保候审保证金有下列规定:保证金的起点数额是一千元;以及保证金是由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