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3
劳动仲裁裁决书不公开,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书。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劳动仲裁裁决书不公开。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书。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劳动仲裁的裁决书的内容是指对仲裁案件程序事项和实体事项所作决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仲裁庭在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案件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
劳动仲裁的裁决期限是四十五日之内,该期限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算起;但是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则可延长至多不超过十五日,且必须取得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批准和及时通知当事人。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庭应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则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方式是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
劳动仲裁是一裁终局吗: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除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劳动争议外,其他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都不实行一裁终局。作为劳动争议必经程序,劳动争议首先应当进行劳动仲裁,不服者起诉人民法院。
如果劳动仲裁裁决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向法院依法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