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违法所得的追缴和处理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违法所得产生的途径主要有两种
通常情况下,没收违法所得一般是指,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把违法行为人获得的违法所得财物,使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进行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违法所得通常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取得的。如果行为人通过合
没收财产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区别如下: 1、没收财产是刑罚的附加刑,没收违法所得不是刑罚,是一种财产罚; 2、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没收违法所得通常不涉及违法人的合法财产。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获利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所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
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是,没收违法所得是我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处罚种类之一,规定在《行政处罚法》第八条中。在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上,应当坚持违法所得是非法收益这一标准,扣除合理的支出或成本。
没收违法所得一般由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进行执行。对于没收的财物,若经调查属于受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应当及时予以返还。应当销毁的,依法予以销毁
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 2、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刑诉中特别程序,它不需要宣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为前提就可以启动的没收程序。若公安局认为其侦查的案件需要启动此程序,则应当向检察院出具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在检察院审核完毕后向法院正式提起,法院来进行
首先,对违法所得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其次,检察机关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然后,法院受理、并进行公告;最后法院作出裁定,终止审理和返还财产。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对于违法所得没收的情形,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制作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对于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审查完毕。
要被没收违法所得的犯罪包括占有型、挪用型贪污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洗钱罪及其上游犯罪;贿赂类犯罪以及两类新型特殊诈骗犯罪。其中贿赂类犯罪主要包括受贿、单位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单位行贿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