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8
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间的不同是:性质不同。国家秘密是一种公权,而商业秘密是一种私权;内容不同,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的政治、军事、外交、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等重大领域,而商业秘密只涉及与科研、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权利主体不同,国家秘
商业秘密应当包括秘密性。秘密性通常从两方面来界定:第一,排除公共信息,已经公开的信息不能成为商业秘密。第二,处于未公开状态,不为公众所普遍知悉。
“商业秘密”第一次是在1979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中提出的,在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给它规定了法律特征。 “工作秘密”是在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提出的,告诉国家工作人员除了要保守国家秘密之外,还要承担保守工作中
一,法律属性不同。商业秘密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由企业事业自行决定是否以商业秘密的方式予以保护;国家秘密受到《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保护,由国家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是否构成国家秘密、保护期限、保护密级以及涉密人员其他义务。 二,保护范围不同
(1)绝密级——关键性商业秘密。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比如配方、生产工艺、图纸等,一旦泄密,企业可能会遭致灭顶之灾。 (2)机密级——重要性商业秘密。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具体如下: 一、行为人伪造、变造他人合法注册的商标,或商标产品;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的; 三、侵犯商标权的其他表现形式。
简单的划分方法是一级,将企业中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资产划分为一类,名称自己规定,例如:内部商密、企业商密等。也可以分为二级,例如:《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中就将中央企业的商业秘密划分为二级,本别是“核心商密”和“普通商密”。还可以分为
竞业限制协议在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中的作用如下: 1、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对其商业秘密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 2、可以作为证明被告行为存在违法性的证据; 3、可以作为证明被告过错程度的证据。
商业机密都有下列类型的侵权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分子,依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的司法认定是: 1、不正当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2、披露或者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3、违反保密义务披露或者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4、视为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