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5
运输毒品下列情况可能被判处死刑: 1、走私、销售、运输、制造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其他大量毒品; 2、走私、销售、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主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
非法持有毒品判刑的情形有: 1、非法持有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公斤、海洛因、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
毒品犯罪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可以不判处死刑: 一、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到案后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累计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三、经鉴定毒品含量极
(一)毒品数量达到以下标准的: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
(一)毒品数量达到以下标准的: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
根据《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死刑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毒品犯罪被告人具有以下列情形,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1.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
毒品犯罪构成特殊自首可参照如下:(1)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包括: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毒品犯罪定罪内容如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这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最普遍的毒品犯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4、走私制毒物品罪; 5、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6、非法种植毒
如果贩卖毒品行为人具有法定情形,且贩卖数额比法定标准更高,贩卖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是可以判处死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