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程序如下: 1、以书面形式,即人民检察院应当制作抗诉书。 2、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在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抗诉书的同时,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提审,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为纠正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的错误,把案件提上来由自己审理。刑事拘留一般是37天,然后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待侦查结束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期间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
1、人民检察院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2、原审人民法院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3、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由于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是第二审级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
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程序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一是公安机关没有采取逮捕措施,在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采取逮捕措施的,或者在审查起诉阶段因为情形变化不再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而需要逮捕的;二是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需要逮捕的情况。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上诉,或者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情况下会有第二审流程。
首先要以书面的形式,即人民检察院必须制作抗诉书。然后需要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后向原审的人民法院递交相关的抗诉书的时候,将抗诉书抄送给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就可以了。如果上级的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
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况有: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法定其他情形。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脏、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