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房产证没有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产证没有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1、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不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设立不生效,但房屋买卖行为有效。 2、如果未办理登记,而且买卖合同是成立并且生效,那么卖方就必须继续履行为买方办理过户登记的义务。如果事实上已经不能履行,卖方要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买
房屋买卖不过户合同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的效力,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屋未进行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没办过户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当事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但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符合以下条件即有效: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备案登记只有对外公示的效力,不影响合同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只要房屋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
有效。《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根据该规定,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
未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由于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具备债权效力,房屋是否办理物权登记是否进行过户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未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由于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具备债权效力,房屋是否办理物权登记是否进行过户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没有过户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没有过户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属于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其他规定。
合同有效,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是否办理登记却没有必然联系。没有办理登记的结果只是物权不发生变动,但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