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卫生部门、街道、乡镇保健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书或公安部门签发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需注销户口的,应持相应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按以下程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双户口注销一个户口需要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同意之后,当场出具相关的证明,办理销户。
给新出生孩子上户口需要的资料如下: 1、户口薄、结婚证; 2、申请上户口人的本人身份证;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4、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 一、上户口的流程如下: 1、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
如果是死亡户口销户要带的材料有:在医院死亡的,需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并办理;在家死亡的,需要《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等。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下列资料:一是新生儿出生的医生证明文件;二是需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未婚生育的女性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三是新生儿的父母提供书面申请表。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内,需要到婴儿常住户口所
一、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 二、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同意迁移的意见; 三、户口接收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的《户口迁移证》。
孩子上户口一般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户籍本带着以上手续和证明,
一、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2、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打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办理条件 1.合肥市区内非农户口之间的迁移 2.合肥市户籍人口婚迁 3.合肥农村户口转小城镇非农户口 办理材料 合肥结婚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1.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3.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及户主出具同意分户的书面意见;4.分户协议书;同时分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本人年满18周岁同时满足经济独立的条件;不与户主共同居住,需有单独的住房并且且有明确门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