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3
养子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的办理流程: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
要,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所以也是需要缴税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特征: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建立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是: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人也不能在遗嘱中确定自己的抚恤金的归属。《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继承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代位继承效果如下: 1、由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取代了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个继承人,分配死亡子女可以分配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代数限制; 3、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履行主
丧葬费一般是不能代位继承的,因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丧葬费是被继承人死亡时获得的,丧葬费不是遗产;但是如果是剩余的丧葬费可以代位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有。代位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代为继承可以放弃。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有代位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继承的。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该先死于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遗产其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的特征如下: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被
代位继承的遗产范围限定在被代为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部分内。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侄子是不能代位继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