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5
赠与合同如果未实际履行或者具备法定情形的能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除外。
诺成合同如果属于可撤销合同情形是可以被撤销的,法定可撤销合同包括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可撤销合同
不可撤销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相反,不可撤销合同是表示内容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合同签订时也是不存在任何问题,意思表明真实的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
合同一般来说是可以就具备法定可撤销事由的部分内容予以撤销的。对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部分或者全部合同。合同部分被撤销,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可撤销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形:1、当事人一方因对标的的主要内容即标的物的数量、标的内容等产生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可撤销;2、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可撤销;3、一方当事人在违背对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下所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如欺诈、胁迫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撤销合同一般情况应当在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申请。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是:重大误解;一方当事人受另一方欺诈;一方当事人受第三人欺诈,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合同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受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胁迫。
撤销赠与合同不一定可以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一般经过公证的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但下列情形除外: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
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之后,该合同自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了,也就可以认定为该合同不存在,此时无需再申请认定合同无效,申请撤销和申请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一样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撤销的条件: 一、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二、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三、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