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为征收人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如果是征收方在未补偿到位的情况下,也不能要求被征收人先搬迁。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协议后,可要求征收方先履行补偿协议
不服征收补偿协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征收补偿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
房屋被征收要如下补偿,具体为: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对因征收房
国有土地上的房子被征收的补偿标准是: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片区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并且要在征地范围内予以公告,保证被征收地户的知情确认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
征收补偿协议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在六十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1、可以申请协调、裁决。 在公告期间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当时提出,以便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
房子被征收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