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
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
1、林木补偿标准: (1)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6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3000—18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2)柞树林木补偿费:1—3
征地获得的补偿款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村民进行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
关于林地征收补偿的归属问题,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林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应该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经济组织确定如何分配。如果村集体已有分配方案,且该方案不违反法律,按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即可。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未进行统
农村征地补偿的内容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1、针对耕地。政府征用或征收有集体土地的,必须支付有关补偿费用,具体包括三大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后两项发到居民手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有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通常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必须要按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来进行补偿。对于种植作物,是根据第一季度的产值来进行补偿的。对于可以收获的粮油菜苗,不予补偿。征地时,铁路、公路、高压电
土地租出去后被征收,补偿费应该给被征地农民。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支付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