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一)银行,是公司资金的主要提供者。 (二)公司也可以通过向投资者直接发行债券来筹措资金。 (三)公司的另一个重要的债务性资金来源是从供应商处赊购的原材料和客户预先支付的定金等款项。 (四)公司职工是公司的重要债权人。 (五)政府,名义上并
公司合并之后债权人有的规定有:债权人具有知悉权,也就是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还有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等。
通常情况下,在公司经营期间,与公司能够发生债权关系的债权人,包括银行,担保公司,客户,本单位职工,税务机关、股东、担保权人等等。 公司的债务相对比较复杂,从债务的构成内容看,公司的债务可分为:金融贷款
1、知悉权:即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对债权人的个别通知是合并公司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对于已知的债权人,合并公司必须个别进行通知。对潜在的或
(1)应收的各种赔款。如因职工失职造成一定损失而应向该职工收取的赔款,或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各种罚款。 (3)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暂付的押金。 (
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的期限是三十日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例如,债权人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仍然向请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由清算组予以登记。
债权人要回欠款的方法如下: 1、和解法。当事人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者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问题; 2、调解法。可以寻求当地调解机构,对双方的问题进行调解; 3、仲裁法。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
公司所有权类型有以下: 1、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债权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2、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以下权利: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通过重整计划; 4、通过和解协议;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