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起诉离婚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中有
只有现役军人的婚姻才是受到更多保护,否则就只能按照普通婚姻对待。 一般情形下和现役军人离婚的直接向军人所在单位团以上机关驻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军婚诉讼: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
军婚诉讼: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
军人离婚案件,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不同,不能简单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1
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起草离婚起诉民事起诉状,一方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交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 2、法院立案,15天以内组织夫妻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3、调解不成功,在1个月左右会正式开庭审理,庭审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国家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破坏军人婚姻的第三者,可能涉嫌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法规定的破坏军婚罪的刑事责任。军人离婚了,也可以向相关机关举报第三者存在破坏军婚的行为。具体来说,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第三者确实侵犯
军婚指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在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如果军人的配偶未与其就离婚事项达到一致意见,单方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在军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