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股东不出资却占有股份可能会有很多种情况,最常见的就是干股和股权代持。干股是股份无偿赠予的结果,是没有实际出资而取得的股权。而股东是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所以干股并不属于真正的股份,干股是作为一种特定条件下的股东权利,一把因为其自身的特
股东不出资却占有股份可能有多种情形,最常见的是股权代持和干股。干股一般指没有实际出资而取得的股权,是股份无偿赠予的结果,而股东是指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因此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干股的概念往往存在于民间,特别是私营企业,很多私企的老
股东未实际出资享有股东资格。法律并未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因此而丧失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 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
首先,未按期、足额缴付出资额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
1、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足额出资的股东可根据公司章程主张权利。 3、实缴出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向未足额出资股东追缴出资或满足条件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出资不实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没有按照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就是对于股东之间义务的违反,当然应当对已经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实际出资未载入股东名册的有股权。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的,实际出资人能够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
股东实际出资未载入股东名册的有股权。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的,实际出资人能够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
股东实际出资未载入股东名册享有股权。对于实际出资但为载入股东名册的股东,公司及其他股东对实际出资事实知晓的,应依实质特征作出认定,确认实际出资者享有股权。
股东实际出资未载入股东名册在一般情形下享有股权。如果有出资证明书,也能证明该股东享有股权。一般情况下,谁出资认购股权,谁就享有股权,合理合法。但股权的确认,是不能机械地运用上述规定进行认定的。
股东出资不实的认定有:股东对外借款作为部分出资款,待验资后立即从公司账户返还债权人的,应认定出资不实;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该非货币财产未过户至公司的,应认定为出资不实。
股东未实际出资可以转让股权,法律并未规定未实际出资的股东不可以转让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同意。股东应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