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承揽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承揽人在承揽活动中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处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承揽关系中的承揽人受伤的,一般不可以构成工伤。承揽关系一般属于劳务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中的劳动合同受伤,且具有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等情形的,构成工伤。
判断一个法律是否为承揽法律关系,必须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方面来考察: 1、形式要件 所谓承揽法律关系的形式要件,是指要从形式上看双方当事人无订立书面或口头的承揽合同,看工作成果与报酬是否成为交易对价。如双方这样约定: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
1、承揽关系中的承揽人受伤的,一般不可以构成工伤。承揽关系一般属于劳务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中的劳动合同受伤,且具有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等情形的,构成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由于承揽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因此承揽人在承揽活动中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处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
承包关系形成后,承包人在工作中受伤不构成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承担关系属于合同关系,工伤认定只能在劳动关系中认定。因此,承包关系不构成工伤。承包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
1、所谓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交付约定报酬而订立的合同。提出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定作方;接受完成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承揽方。 2、
承揽关系的认定要看一段劳动关系是否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其含义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完成工作后向他方交付工作成果,他方接受工作成果时给付给承揽人一定报酬的关系。承揽合同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1、承揽合同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承
承揽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话,守约方不能主张违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这主要是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85条的规定,违约金是约定的违约金责任。双方没有事先约定,或者事中约定的情况下,就算对方出现了违约行为,守约方也不能主张对方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特定关系人受贿的认定标准是,行为人通过与国家工作人员存在密切关系,利用自身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特定关系人构成受贿共犯的认定条件: 1、国家工作人员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