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承揽合同不是无名合同,是有名合同,其名字就是承揽合同。无名合同就是法律上没有赋予其一定名称的合同。即有名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
承揽合同是有偿合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需要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而定作人需要验收后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因此承揽合同是有偿的合同。《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承揽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而不以当事人一方对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生效要件,所以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承揽合同是有名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是有名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类型分别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
承揽合同不是承包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
承揽合同不需要采用书面订立,但最好还是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 我国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定作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能够解除承揽合同,导致承揽人发生损失的,那么要赔偿适当的损失费用。 承揽合同,就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来完成工作,交付工作的成果,
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主要有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目的不同。承揽合同订立的目的在于完成工作成果,提供劳动只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相比之下,雇佣合同签订的目的在于提供劳务,受雇人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可以获得相应报酬; 第二,责任承担不同。如果在承揽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的,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协议。而承揽合同则是指,承揽人与定作人订立的,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