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一般来讲,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人员对于债权会议表决的事项是享有表决权的。但是也有例外,债权不确定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除非经过法院判决、裁定或者调解确定了具体债权金额,否则不得行使表决权。 有表决权的人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并有权对债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享有的权利包括申报债权的权利,表决权,选举或被选举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权利等。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的,应当在法院确定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
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如下: 1、对债权人而言,如果在全部转让的情形,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代债权人地位; 2、对受让人而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对债务人而言,债权
职责如下: (一)核查债权 在债权人会议上,所有的债权证明材料都要向全体债权人出示,供所有债权人查阅,其他债权人可以对证明某项债权是否成立、是否合法、发生的时间、数额的大小、有无财产担保、是否是连带债
破产企业债权人的权利: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法院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法院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
企业破产申请后,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
企业破产过程中损害债权人权益的表现: 一、债权人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权利难以行使。 据调查,大多数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提起,企业破产由债权人申请的不到10%,其他全是由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同企业领导秘密向法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以下权利: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通过重整计划; 4、通过和解协议;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
债权人要回欠款的方法如下: 1、和解法。当事人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者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问题; 2、调解法。可以寻求当地调解机构,对双方的问题进行调解; 3、仲裁法。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