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8
交通事故复议程序: 1、当事人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申请; 2、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通知做出决定的交管部门提交案卷材料; 3、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时间条件,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超期不会处理;形式要求,递交书面复核申请,不能采用口头或其他形式;递交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内容要求,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次数限制,只能复核一次
交通事故申请复议,一般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未被告知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有效期限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公安交通
对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反悔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提出交通事故行政复议后不想去复议可以不必前去,交通事故依法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就此提起复议申请相关部门不会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只能申请复核,复核审请通过之后无需当事人参与,只需提交证据等待复核结果。
可以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交警大队所属的公安局或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死亡的复议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复议,只能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可以复议,只能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申请的,决定不予受理等。
交通事故处理后,复议流程如下: 1、交警部门应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审查; 2、上级交警部门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其他当事人受理的审查申请,审查申请人提出的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可以进行复议,但可以进行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