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离婚补充协议不用公证也是有效的,双方协商一致就具有约束力。但是经过公证的补充协议可以减少很多纠纷,因为公证过的补充协议可以直接证明双方签订过,不怕对方反悔。
离婚协议补充协议可以反悔。如果补充协议是在一方受到胁迫、欺诈的情况签订的,或者是协议的内容显失公平,那么受欺诈、胁迫的当事人可以就补充协议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发现有协议可撤销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有效。双方自愿签订的,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补充协议与原来的离婚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视为对原来协议的补充或者修改。
协议离婚后能签订补充协议。只要双方就签订补充协议的行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的内容不会违背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那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的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有效。
若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了,双方须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执行,不得反悔。若对协议的内容有异议,如财产分割问题、债务问题等,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一年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若双方尚未办理离婚登记,那么
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要有六个内容,具体如下: 1、写清楚订立双方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2、订立离婚补充协议的理由; 3、写清楚具体的约定事项; 4、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 5、亲自签名并写日期; 6、订立方的
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具体要根据协议的内容来判定。 因我国不提倡也不认可“假离婚”的事实,所以如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但事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是约定双
1、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书去可以去当地民政局写,民政局有专门的表格,也可以双方自行协商后,签订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手续。 2、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对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其离婚协议书是需要到离婚登记机关民政部门进行领取的,双方进行填写,留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其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到此结束。
离婚应当签订离婚协议,补充协议有效的条件是:签订协议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协议的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协议人与相对人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补充协议是不需要公证的,只要在后面的协议中注明与之前协议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协议为准即可。同时,只要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的前提下签字,协议内容不违法,这样的签约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
离婚补充协议不需要公证。公证只是为了让离婚补充协议的效力更加明确,并不意味着不公证的离婚补充协议就是无效。只要离婚补充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那么公不公证都不影响离婚补充协议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