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1、必须同时存在着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这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首要条件。而行政诉讼是必须已经成立的,因为行政诉讼的成立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基础。如果行政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便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只能就产生的民事争议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如果
1、申请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申请法院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申请法院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申请法院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重婚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因为重婚受害人请求民事赔偿,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赔偿。重婚罪一般由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由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交程序: 1、提起的主体; 2、提起的时间可以在整个刑事诉讼规定的过程中提起,即刑事立案后及时提起。在调查、审查和起诉阶段,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达成协议的,旅行结束后不再受理附带民事诉讼,但有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有权提起刑事诉讼法附带民事诉讼的人: (1)被害人。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在被害人已死亡的案件中由于当事人的死亡,其诉讼能力和诉讼行为
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首先是一种民事诉讼。 也就是说,这种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是民事损害赔偿。在实体法上应当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程序上,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诉讼证据、先行给付、
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物质赔偿,不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一、首部部分: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二、正文部分: 1、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或上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请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与该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民事争议。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判被吿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提起的程序具体如下:1、提起的主体(1)有被害人的案件,原则上由被害人提起。如果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立案后提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