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各级地方医学会及中华医学会,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鉴定一般找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一般是由医方承担的举证责任。在诉讼活动过程中,通常会让医方申请鉴定。如果医学会的鉴定结果显示没有构成医疗事故的,那么患者方可以申请医疗过错鉴定。该鉴定一般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所作的鉴定意见,相对比较公正,
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一般是医学会,医学会也是拥有等级之分的,最低到最高分别为市或者区的医学会、省级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三级之间有顺序,不可以跳过鉴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当地的鉴定结果,可以申请省级医学会鉴定。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分级是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机构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
(一)门诊就医阶段病历材料。 门诊病历既包括患者在被告医院的就诊病历,也包括在被告医院就诊之前或之后相应治疗求医的问诊材料。 门诊病历材料,特别是涉及到后续治疗、病情诊断以及过去医院临床门诊的病历材料都非常重要。 (二)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
医疗事故可以申请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鉴定,具体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为:1、患者的家属提出有关于医疗事故的争议;2、患者的家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首先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
1、患者的家属提出有关于医疗事故的争议; 2、患者的家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首先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卫生局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申请判赔。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1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
各级地方医学会及中华医学会。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