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虚假诉讼罪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控告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控告人还可以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
犯虚假诉讼罪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报案人有两种救济途径: 1、获得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2、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公诉案件的救济手段,规定了立案监督。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若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予立案侦查而不予立案侦查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在接到申请后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若该理由不成立的,则人民检察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
恶意诉讼立案标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涉嫌恶意诉讼罪,予以立案。公安机关受理虚假诉讼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会立案。
1、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再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直接向检察院报案,也可以向检察院投诉公安机关的不作为,并要求其说明原因。公安机关拒不立案的,原告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但在实际应用中效果很差。一方面,申请复议意义不大。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决定不以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
公安机关对于当事人的报警不予立案的,当事人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
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只有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满的,才能寻求救济。救济方式有: 1、控告人可以选择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控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
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只有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满的,才能寻求救济。救济方式有:1、控告人可以选择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控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
受害人可以收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相关的证据,证明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就会予以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