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该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中止的,则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仲裁时效期间。
当事人收到劳动仲裁后十五日内不起诉就生效,依据法律规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
因为离职证明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工资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其他情形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45天。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得四十五日。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庭处理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一般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