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企业破产法对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的规定,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补偿金;再是公司所欠的税费;最后是公司拖欠的普通的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偿还债务的顺序根据法律规定而定。法律规定的顺序如下: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偿金等;3、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相关税款
购买破产企业的资产,一般情况下,纳税义务在破产企业。如果破产企业变价出售的是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按公允价值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
企业破产的流程如下: 1、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法院裁定受理; 3、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并确认债权; 4、召开债权人会议; 5、法院宣告企业破产; 6、财产清算; 7、法院裁定终止破产程序; 8、企业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
破产企业的员工的赔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应当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贴和抚恤金费用,应当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以员工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破产企业职工退休政策为属于111个资本试点城市的破产国企职工,除特殊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五年退休。原来的退休年龄是男满六十,女干部满五十五,女工人满五十。
公司破产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
破产重整可以捐款,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要优先清偿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抚恤金等费用,其拖欠的部分计入到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账户中。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可以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是
企业破产欠的货款,一般是通过破产清算方式来计算处理。具体而言,企业破产之后,其货款就属于债务,只能通过破产清算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将按照法律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将公司现有财产按照一定比例偿还相关债务。因此
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在检查公司财产并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如果公司财产能够偿还公司债务,清算组应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缴纳欠税款并偿还公司债务,并按照出资比例在法人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如果发现公司无力偿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