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调解书和裁决书的区别如下: 1、生效时间不同,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送达后不立即生效,但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 2、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书的内
民事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的法定条件是,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的内容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时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调解程序和调解协议书完全合法,法院不会启动再审程序。调解书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院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当事人相互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标志,既是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也是人民法院执行的依据。 调解书是按照调解协议制作的,但人民法院
和解,是指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就实体权利的处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活动。和解分为诉讼外的和解与诉讼中的和解。诉讼和解,是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进行自行协商,达成协议。调解书是指民事案件经法院受理后至尚未判决前,如果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可以向
刑事调解书和谅解书,两者是不一样。 刑事调解书(一审自诉案件用)一般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属与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达成的协议;或者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属与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达成的协议。 刑事谅解书是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对被告人对受害人实
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区别如下: 1、仲裁调解在解决争议中,不能强迫其调解,仲裁裁决中的某些程序和规则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予以排除; 2、仲裁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办法,仲裁裁决是指由双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书一般会包括以下内容: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会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
附带民事诉讼撤诉申请书会写以下内容: 1、首页上方注明文书名称;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案由; 3、正文写明撤诉请求与理由; 4、尾部注明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
申诉制度是中华法文化中极具特色的一项制度,对于申诉的性质,理论界有两大类,一类是非诉讼性的申诉,主要是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某些处理决定不服而提起申诉,不涉及诉讼程序,不属于诉讼行为,只是一般意义的民主宪政权利。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
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如下: 1、解决问题不一样: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发生时间不一样: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3、表现方式不一样:裁定可采用书面形
1.参加的主体不同。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2.性质不同。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3.效力不同。
申诉书和再审申请书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申诉书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基于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诉权而提出的; 2、提出的法定期限不同,申诉书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后提出;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