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执行裁定书与民事裁定书的区别如下: 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 2、目的不同。裁定的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判决的目的是解决民事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有下列不同点: 1、在调解解决争议时,不能强迫当事人调解;而仲裁裁决中的某些程序和规则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予以排除。 2、仲裁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办法;仲裁裁决是指
撤诉就是撤回起诉,调解时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达成和解。二者都是在起诉受理后审理终结前。撤诉后可以在起诉,因为撤诉相当于撤回原来的诉,原来的诉不存在了。调解的话则不可以,因为原来的诉还在,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不再受理。此种情况只能申请再
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如下: 1、解决问题不一样: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发生时间不一样: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3、表现方式不一样:裁定可采用书面形
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如下: 1、解决问题不一样: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发生时间不一样: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3、表现方式不一样:裁定可采用书面形
撤诉就是撤回起诉,调解时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达成和解。二者都是在起诉受理后审理终结前。撤诉后可以在起诉,因为撤诉相当于撤回原来的诉,原来的诉不存在了。调解的话则不可以,因为原来的诉还在,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不再受理。此种情况只能申请再
调解书和撤诉的区别是:撤诉就是撤回起诉,以后可以再次起诉;而调解书,一般是法院以调解结案的情形下出具的,此时案件已经审理终结,当事人不可以再起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区别在于: 1、仲裁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仲裁委员会根据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制作的;仲裁裁决书是由仲裁委员会直接通过仲裁方式下达的法律文书。 2、仲裁调解书出现在调解程序中;仲裁裁决书出现在裁决下达后。 3、仲裁调解书以双方自愿达
法院裁定书是诉讼文书,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判决书涉及民事、刑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等。
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不同点: 1、仲裁调解在解决争议中,不能强迫其调解;仲裁裁决中的某些程序和规则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予以排除。 2、仲裁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办法;仲裁裁决是指由双方
判决书和裁定书的区别是: 1、解决的问题的性质不同。民事裁定书解决有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民事判决书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实体的问题; 2、内容和格式不同。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不要求具体叙述案件的事实,在格式上也不要求
首先,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民事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民事判决书反映的则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 其次,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
法律效力上,调解书与判决书没有差别,都是具有强制力的裁判文书,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对于审判监督程序,调解书的再审与判决书的再审也有差异。调解书的再审,只有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否则一般是不予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