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驱逐出境是附加刑的一种。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又称为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有四种,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属于附加刑。 1、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驱逐出境。由于驱逐出境可以独立或者附加,符合附加刑的基本特征。因为驱逐出境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所以是特殊的附加刑; 2、中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而不适用于犯罪的本国人,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驱逐出境. 《刑法》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
首先必须接受刑事部分处罚,处罚结束后,在进行民事部分,并驱逐出境。 如果该外国人被判处主刑(死刑除外)同时附加驱逐出境,应该是执行完主刑后,驱逐出境。另外该外国人判处只判处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同时
驱逐出境是附加刑的一种。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又称为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有四种,包括罚金、剥夺政治
是指对犯罪的外国人强迫离开中国国(边)境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方法。它只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对本国人不适用,因此,我国刑法将其作为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的特殊刑种作了单独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不是都适用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一般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我国境内的一切外国人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如果犯罪的外国人继续居留在我国的境内有害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根据《刑法》关于驱逐出境的规定,针对在我国境内,犯罪的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强行要求犯罪分子离开中国境内的一种刑罚。 驱逐出境具体的方式有两种: 1、独立适用,独立适用主要是针对一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或者无
刑法的主刑与附加刑,存在较大的差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二者的区别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1、二者的内容不同: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