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1、劳动合同期限到期时,用人单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并且提出的条件对劳动者非常友好,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合同期限到期时,用人单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但是约定条件对劳动者没之前好,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内容有,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是经济补偿的相关内容,规定出现本法第三十八条、本法第三十六条、本法第四十条、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定条款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
劳动合同法定条款: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的。 2、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也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适用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要规定了下列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国家劳动法律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对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打算续签时如果劳动者胜任其工作且没有严重的过错,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